各學院:
根據《關于下達2020年學生資助補助經費(第二批)的通知》(晉教財〔2020〕105號)的要求,現組織開展2019—2020學年本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評選工作,具體事項安排如下:
一、評選名額及獎勵標準
2020年度下達我校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929人,每人獎勵5000元各學院評選名額預分配詳見附件1。
二、申請條件
(一)國家勵志獎學金
二年級以上(含二年級)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學生,且符合以下條件: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。
2.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。
3.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,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,按規定注冊。
4.勤奮學習,積極上進,自立自強,無鋪張浪費行為。
5.熱愛集體,團結同學,有良好的道德修養,積極參加班團活動
和各級各類志愿服務。
6.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有突出表現,積極參加勤工助學等實踐活動,宿舍衛生考核中無違規現象。
8.在校期間學習態度端正,目的明確,勤奮刻苦,學習成績優良,在社會實踐、創新能力、綜合素質等方面表現優秀。上一學年學習成績排位于年級專業范圍內前50%或均分在75分以上(含75分),素質綜合測評排名在年級專業范圍內位于前15%,且沒有不及格課程。
9.通過上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。
(三)其他要求
1.同一學年內,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,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,但可以獲得國家助學金。
2.目前正在處分期內的學生不具備參評資格。
三、材料報送
1.報送要求
(1)學院《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意見》,要求全體評審委員簽字,加蓋學院黨委公章(附件2)。
(2)《太原理工大學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加蓋學院公章(附件3,一式兩份)。
(3)《太原理工大學國家勵志獎學金擬推薦學生情況匯總表》要求學院評審委員會主任簽字,加蓋學院黨委公章(附件4一式1份)。
2.報送時間
各學院分別于11月5日將國家勵志獎學金報送學生處,其它未盡事宜請咨詢3176209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學院按照國家獎學金評審程序嚴格開展評審工作。根據通知要求,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報學生處備案。
2.學院是國家獎助學金評選的主體責任單位,應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及規則組織評選,不得放寬條件報送不合格者。若出現條件不合格者,將取消不合格上報人員參評資格,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
3.各學院認真做好本項工作的組織宣講,使學生深刻體會到黨和國家無微不至的關懷與愛護,切實保障廣大學生的知情權,通知內容務必宣傳到人,保證學生及時了解國家獎、助學金申請辦理流程及工作時限,向學生公布學校和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審公示渠道,獲獎后資金發放程序等。
4.要按照公平、公開、公正的原則,自下而上,層層推薦審核;要做到材料齊全、真實、有效,對有爭議的人選要認真復核;評選過程須嚴格遵守相關工作程序。
附件:1. 2019-2020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預分配表
2.《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評審意見》
3.《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
4.《國家勵志獎學金擬推薦學生情況匯總表》
學生處
2020年10月27日